盐城师范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招生安排发表时间:2020-07-01 14:48 盐城师范学院的继续教育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末成立成人教育处,2004年正式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立足职前职后教育,不断拓展办学形式,创新培养模式,为我国中西部地区教师队伍的发展壮大和苏中苏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培养了数万名急需人才。 学院现有正式员工10人,聘用员工25人,建立有一个党总支,二个党支部,下设办公室、函授科、自考科、培训科、教学区,是全校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管理机构。 多年来,盐城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秉承“对社会负责,让家长放心,助学生成才”的办学宗旨,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三特”精神,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2008年,盐城师院首次招收自考助学学生120名,2010年组织6家二级学院承办7个二学历教育专业,2012年获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师范性教师培训资质。“十二五”期间用4年的时间实现了“超千过万”到“双千双万”的超越。 学校坚持函授教育、培训项目、脱产学习、网络教育和二学历教育一手抓。2016年审核注册成高新生3200余人,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改革试点项目和退役士兵免试入学工作;以教师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承担2个“国培计划”教育部示范性项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分布广西、云南、重庆等8个省份,组织省级教师培训二个大项4个培训班;二学历教育成功申报16个专业,学生报名超千人,其中13个专业顺利开班;自学助考开设8个专业,20个班级;另外还与南京视觉艺术学院、连云港师专等九所院校开展接本工作。在保证成教办学社会效益的基础上,2016年经济效益创2870万元新高 继续教育学院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成人教育,进一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内涵,规范办学,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高等人才,以奋勇拼搏之姿迎接挑战,创造辉煌。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10月考试日程表》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10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科段、本科段)等四个专业的通知》(苏教考自[2014]12号)精神,律师专业(专科段)、律师专业(本科段)、园林(专科段)、畜牧兽医(专科段)四个专业从2014年5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前,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课程顶替办法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园林(专科段)、畜牧兽医(专科段)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16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16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6年底办理完毕。从2017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两个专业的毕业申请。 二、从2014年10月考试起,我省对工商管理(本科段)等10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所调整课程为新旧计划一一对应,已通过旧计划课程的可替代修订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中的相对应的课程。 报考化学工程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2081203)的考生,如只通过原计划中的“27054工程数学”,可替代新计划中的“06116化工分离过程”课程,还需要考“06115化工传递过程”课程;如果已通过原计划中的“02487传递与分离”课程,无论是否已通过“27054工程数学”,可替代新计划中的“06116化工分离过程”和“06115化工传递过程”两门课程。 新考生原则上建议报考新课程,同时考虑到部分老考生的实际情况,将于2014年10月、2015年4月各安排一次旧计划的相关课程考试,自2015年10月起,将不再安排旧计划的课程考试。 三、在2014年10月的考试中,共有42门课程使用新的教材、大纲,在教材计划中均用“★”号标注。 四、在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专业开考或考试计划、教材计划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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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自考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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